第25章 帝国改革(三)

中世纪人生 四呱 1090 字 22天前

虽然小腓特烈的宫廷里名义上是有负责方方面面的职位:

负责法律文书、帝国印章和外交事务的帝国大法官。

负责管理军事事务的帝国元帅。

负责管理宫廷内务、财政和皇室领地收入的宫廷侍从长。

负责宫廷宴会、食品供应和部分礼仪活动的膳务总管。

负责主持宫廷仪式,管理皇室庄园和部分行政事务的大司仪官。

看上去和东方朝廷里的六部有点相似,实则根本不同。

假如将行政机构比作一家公司,那么东方的皇帝就是享有全部股权,同时掌握公司一切权力的绝对老板,任底下人再牛,也只是给老板的打工的。

干得好,皇帝给你升职加薪,甚至给你爵位让你享受公司分红(与国同休)也是可以的。但你要是离职?对不起,公司的一切你都带不走。

但神罗就是联合公司了。所有的小公司老板(帝国诸侯)组合在了一起,凭借着各自的公司(领地)获得了总公司的股权,但为了方便,名义上还是推出一个总裁(皇帝)进行管理。

因为这些小老板(帝国诸侯)同时享有了总公司的股权,所以他们也是享有一定的话语权的。要是总裁(皇帝)推行的政策不符合他们的心意,他们立刻就可以召开股东大会(帝国会议)否决这份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