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预测地震,古人在房屋建筑的抗震上也充满智慧。例如,中古代建筑采用的多是“以柔克刚”的思维,通过种种巧妙的措施,其目标是以最小的代价,将强大的自然破坏力消弥至最小程度。
首先是注意使用抗震的建筑材料。比如云南经常发生地震的地方,常采用荆条、木筋草等材料编墙,其性质柔韧、质轻、耐震性能高。
山西应县木塔
再就是抗震建筑设计,多以斗拱和榫卯结构,巧妙地抗震。例如咱们的故宫模型在10级地震的测试中能够屹立不倒。其实,“墙倒屋不塌”本就是古建筑通行的谚语,意思是说在遭遇强烈地震的时候,古建筑的墙壁倒塌了,但木构屋架依然屹立。
我国许多古代建筑都成功地经受过大地震的考验,如天津蓟县独乐寺观音阁、山西应县木塔等建筑,千百年来均经历过多次地震仍然傲然屹立。当代建筑设计以抵御9级地震为目标,而我国传统的木结构建筑基本上能达到这个要求。
古代如何抗震救灾?
皇帝颁“罪己诏”,相对于现代,由于物资的匮乏和技术力量薄弱,古代抗震救灾的难度很大。在封建时代,不少朝代的“皇帝”在地震发生后的第一反应,竟认为是自己得罪了上天,要检讨自己的施政得失,急于下“罪己诏”。
例如《汉书·宣帝纪》记载,“盖灾异者,天地之戒也。朕承洪业,奉宗庙,托于士民之上,未能和群生。乃者地震北海、琅邪,坏祖宗庙,朕甚惧焉。”西汉宣帝刘询想表达的意思是,地震是天地神灵发出的警告,是我刘询没有安定民生,我现在很恐惧。
显然,下“罪己诏”的做法,对抗震救灾而言并没有什么直接帮助,一直到清朝灭亡,封建皇帝们都愿意这么做。虽然没有直接帮助,但皇帝于天下子民检讨施政得失,侧面也在提醒各级官员好好为百姓办事,主观上也是一种进步,对安抚灾民情绪还是相当有用。
着重免去灾民赋税,北魏宣武帝执政17年,国内爆发25次地震。宣武帝就多次下诏,免去灾区赋税。公元1143年,西夏灵州发生地震。西夏仁宗下诏,地震中有两人遇难的家庭,免租税三年。一人遇难的家庭,免租税两年。一人受伤的家庭,免租税一年。
开展肃贪除奸运动,康熙在位61年,光大地震就经历了五六次之多。在下令开展抗震救灾的同时,康熙也开展了一次肃贪除奸运动。他带领大小官员,对朝政得失作了一次全面的检讨和反思。他首先进行了自我反省,“于宫中勤思召灾之由,精求弭灾之道”;同时要求臣工们“务期尽除积弊”,“各宜洗涤肺肠,公忠自矢,痛改前非,存心爱民为国”。
康熙帝
地震发生后不到四个小时,他把“内阁、九卿、詹事、科、道满汉各官”召集在一起,严厉批评了某些官员“自被任用以来,家计颇已饶裕,乃全无为国报效之心”,不仅不清廉勤政,反而“愈加贪酷,习以为常”的恶劣行径,并且警告这种“奸恶”之人,如“不加省改”,一经查出,“国法具在,决不饶恕”。
小主,
“赐钱”与百姓,免税是不要灾民的钱物,但是为了安抚受灾百姓,发钱最直接,也最有效。在唐宋以后,尤其到明清时期,朝廷赐钱,直接补助灾民银两、钱粮,成为一种惯例。
东汉永建三年汉阳郡大地震发生后,小皇帝刘保派光禄大夫赶赴金城、陇西等地灾区核查灾情,赏赐地震中遇难者家属。遇难者年纪在7岁以上,每人给2000钱,即《后汉书·顺帝纪》中所谓,“诏实核伤害者,赐年七岁以上钱,人二千”。
到了清代,发放金钱的做法更普遍,还形成了相应的较为成熟的“蠲赈办法”。康熙年间,北京特大地震后康熙要求户部和工部,迅速拨款赈灾,户部主事沙世到震中三河县后,“散赈乡村穷民九百四十一户,户各白金一两。”
古代抗震救灾款的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中央财政,二是地方政府出资。此外,民间和个人“捐银”,也是重要的资金来源。朝廷也会积极引导民间力量抗震救灾,如动员有钱的官绅富户捐银,给灾民修建房屋。对积极捐款的“大款”,朝廷会提出表扬和奖励。
嘉庆年间青石捐款石碑
在灾难面前,邻里抱团,共渡难关,这种“众志成城”也是古代所提倡的。直到现代,“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早已成为中华民族强大凝聚力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