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战斗持续了不到半个钟头,当数百人围拢着仅剩下二十多人护卫的金雀花伯爵的马车时。
双方默契的放缓了激烈的战斗,金雀花伯爵堪堪跳下马车,看着一地的尸体头皮发麻。
败了,这下是真落安苏手里了。
真卑鄙啊,竟然不讲武德,偷袭老同志。
可是,事实摆在面前他又不得不低头。
他竟然能这么短的时间就拿下渡口,还做好了埋伏。
天时地利人和之类的,伯爵不是很懂,他只觉得安苏这个对手太离谱了,这仗打得简直跟自己身边全是内鬼似的……
折断的鸢尾旗杆插在泥泞中,旗面正在熊熊燃烧。
再抵抗下去,也没有任何意义了。
“我投降……”
伯爵艰难地抬手,说出了他这辈子第二次说出口的一个词语。
上一次投降,还是年轻的时候,为了心爱的女人跟别人进行骑士决斗时候的事情。
对方能选择投降,对安苏来说也是好事一件。
继续拼杀下去,就算将其杀了,对帝国来说有不小的好处,但对自己来说却不是利益最大的选择。
集体的最优解不是个人的最优解,安苏要钱又要人,这些资源比杀掉眼前敌人得一些无聊的荣誉更实际。
安苏身上的荣誉已经够多了,不需要继续锦上添花。
反而是钱财、人口、物资更诱人。
金雀花伯爵的投降,立刻就能瓦解敌军的抵抗意志,这样安苏这边也能少死一些人。
投降越快,安苏这边缴获越多。
首领带头投降,之后的事情就好办了。
收缴兵器,看押俘虏,清点缴获,庆祖胜利,奖赏士卒。
现在手下人手也算充足了,可以将各项事务分别交给别人去做。
篝火将黎明前的雾霭染成琥珀色,安苏踩着浸透血水的鸢尾旗走过战俘营。
";一共俘虏五千三百二十七人……";
被安苏任命为临时书记官的拉莫尔,声音带着亢奋的颤抖,羽毛笔尖都快要戳破羊皮纸了。
他旁边的助手捧着二十三个贵族纹章戒指,月光石戒面在火光中折射出迷离光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