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逝去回魂,假死还是真死

愣了好久,叶良辰端起那只碗就要往地上摔,但是,他最终没舍得。

“让爷爷先吃吧。”他咽了咽口水,端着碗去了堂屋。

死人不可能真的吃东西,这只是孝敬先人的一种方式。

叶良辰的家可以说是家徒四壁,一共两间房子,堂屋和东屋,全是泥草房子。堂屋的屋顶坍塌一半,只有一小部分不露雨,屋内放一张破旧的灵桌。灵桌上有一幅叶彦九的遗像,由于没钱请画匠,叶良辰就亲自画,原来一个清瘦、顺眼的老头,愣是被他画成一个面目可憎的老鬼。

桌子上放着一只旧木箱子,箱子里放着一柄精钢铸造的砍刀,是爷爷的遗物。

叶彦九年轻是时候,是十里八村赫赫有名的大痞子,人称“凶刀彦老狗”,连镇里最威猛的侍卫都不敢和他较狠。曾听村民讲,村里的一家姑娘被土匪抢去了,谁都不敢去救,只就叶彦九一个人提着钢刀去了。结果,十几个土匪被砍翻,土匪头子的脑壳都被剁下来。但是由于太过血腥,那姑娘虽被救,但吓成了傻子。英雄没做成,他还落了个“疯狗”的名声。

后来,叶彦九离开村子,混进了军队。二十年后,他失去一条左臂,抱着一个婴儿,回到了村子,他将钢刀锁起来,只拿出过一次。

至于这二十年发生了什么,他谁都没有说,包括叶良辰。

故而,直到叶彦九死去,叶良辰都不知道自己的身世。

将饺子放到桌上,叶良辰就急不可耐地走出院子,站在门口的一棵老槐树下。他心想,陆延带着师兄妹来这穷乡僻壤游玩,总不能待在家里吧?既然二婶不让去,他就站在门口等,总能一睹其“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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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了约一个时辰后,他终于在前方的坟地,看见了四个锦衣光鲜的青少年。他们顺着坟地边的一条小路,朝村子走来。

“他们在坟地转什么?”叶良辰嘀咕道。

不过,他也没有多想,眼看着他们越来越近,他越加窘迫不安。他穿上一件遍布补丁的旧布衫,依靠着老槐树,双臂环胸,尽量让自己潇洒点。

前方一共来了四个人,皆穿着雪白的锦袍,袍边还带着一圈黑边花纹,胸口绣着黑色殿堂和“人武”字样,威武极了!

他们的皮肤都很白,样貌俊朗,连陆延那个胖子,都变得富态、贵气多了。但陆延还是改不了谄媚的劲头,脸上始终带着憨笑,别人说一句话他就连连点头。

陆延的三个师兄妹,一位是容貌硬朗、不苟言笑的青年,配着一柄长剑,约莫二十岁左右;一个是体态魁梧的壮汉,约莫十七八岁,背着一柄黑鞘弯刀;最后一位是少女,她与其他人略微不同,她的白锦袍的边,是金灿灿的,而且从别人对她的态度上来看,她的地位是四人中最高的。

叶良辰的目光盯在那少女的身上,就再也没有移开。他从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子,皮肤白皙胜雪,眉黛青山、双瞳剪水。她的嘴唇红润若桃、贝齿如玉,青丝如瀑布般流泻在腰间。她有两个酒窝,一颦一笑都可爱极了,在叶良辰眼中,她比仙女还吸引人。

“太美了。”叶良辰喃喃自语道。

只见,他们逐渐走近,叶良辰急忙整理一个衣襟,吐口唾沫在手掌搓了搓,然后理了理头发。接着,他便冲陆延招手,并热情地笑道:“陆延弟弟,八年没见你,想死三哥了,快到三哥家坐坐。”

闻声,那四人齐刷刷转目望来,让叶良辰一时手足无措。陆延就像是看路边的一条野狗,厌恶地皱了皱眉。然后,他竟很有礼貌地向彦子良点了点头,但他没有说话。

彦子良知道,这礼貌不是给对他的,而是陆延做给他的师兄妹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