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要是在别的地方,就算是滑到了路人手中也没什么大问题,因为一个没有用过枪的人,基本就没有杀伤力,他们大部分都是连保险都还没弄明白往哪边掰的时候,就被一句“不许动”吓得把枪扔地上了,就算是他们看过不少电影,知道怎么开枪,那也没有关系,因为只要看到他们“瞄准”的是你,那你就基本安全了,至于谁会遭殃……有一大半的可能性是他们自己。
可是这里毕竟是哥谭,虽说那些超级罪犯们已经许多年都没有出现过了,但是这里的民风依旧和其他的城市有些区别,若是这把枪真的落到某个路人的手里,就算她是个孕妇,也有很大可能性原地推栓换弹,对着子良就是一个贼标准的三连发点射。
但是还好,这种事情并没有出现。
总之现在,也就只剩下最后的一个警卫了。此刻,那人还紧靠在服务台后面,满嘴不知道在骂些什么,但是看样子,他也没有想跳出来充当英雄的意思,反正警铃已经响了,自己的这个位置还算是安全,手里也有枪,那劫匪应该不至于傻到就这么冲过来跟自己拼命,一切等到警察来了再说。
不得不说,这几乎是现阶段最明智的一种处理方法了,但是天不遂人愿,还没等他的如意算盘拨弄明白。
“轱辘轱辘——”
一个手榴弹就直线的滚了过来。
这一瞬间,这名警卫简直哭的心都有了,心想你抢个银行至于么。当然了,时间也不允许他再抱怨什么,手榴弹可不是闹着玩的,只要沾上点边,最少也是个缺胳膊少腿的下场,所以他立即一个飞扑,就窜出了掩体,然后连滚带爬的拼命想要离爆炸范围远一点。
……
一秒钟之后。
呃……意料之外的事情再次发生了,因为身后的手榴弹并没有爆炸……
好吧,其实那根本不是个手榴弹,可是在这个绑匪连续叮叮当当的不知道乱开了多少枪所制造出的恐怖氛围之下,谁还有心思去看看滚过来的东西到底是个手榴弹,还是个街边捡的胡椒粉瓶子,肯定想都不用想,赶紧先逃命再说啊。
不过现在想明白这些已经晚了,因为那名警卫转过头来的一瞬间,就看到了一个黑洞洞的枪口,一股子硝烟的味道直接冲进自己的鼻腔,直呛得他脑子嗡嗡直响。
子良虚着眼睛,然后伸出一只手,那意思再明显不过了,就是示意对方将枪交给自己。
这一瞬间,那警卫还在停留在战斗意识里,所以第一反应是能不能跟这个劫匪火拼一下,可是下一秒,子良的话就把这正要燃起来的战斗欲望给一泡尿浇灭了。
“别想那些危险的事情,我不想杀人,但是只要你的胳膊抬起来的一瞬间,枪口还对着我,我就直接开枪。”